Katy Faust:鼓勵親生父母共同養育孩子是為社會爭取最大利益
Katy Faust 兒童權利捍衛者,兒時母親跟一位女同性戀者一起 自從我用普通話分享了一段有關兒童權利的影片後,我收到幾個問題。 有些人告訴我他們成長的家庭是「完整的」,但父親很差勁,或是母親是酗酒的,所以他們很快就作出結論,認為異性婚姻並不保證一個無痛的童年。所以,很多人都問我,為何我不也反對異性婚姻? 答案很簡單,在那些痛苦的例子中,出現問題的不是婚姻。出現問題的是:當兒童渴望被父母愛護,而即使他們住在同一屋簷下,若無法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,對兒童來說是無可挽救的傷害。補救方法是使爸爸和媽媽的關係在婚姻中得到和解和恢復,而不是連同整段婚姻一起被廢除。 雖然「婚姻並不保證為兒童和成人帶來健康和安定」是真的,但「由爸爸和媽媽共同撫養的方式是最符合孩子利益的」也是真的。我們知道,幾十年來有關混合型家庭(如同居或繼親)的研究都指出:相對親父母,非親父母傾向投放較少時間和資源在孩子身上、他們的關係較短暫及不穩定,也對家中的孩子較危險。同性伴侶家庭在本質上,會缺少一個親生父母,也必然有至少一個非親生的照顧者。 雖然我們可以找到虐待家人的親父及非常盡責的繼父的一些例子。但從統計學上,親生父母是孩子生命中最安全的成年人,也為孩子提供最大和最長遠的好處。所以,鼓勵親生父母共同養育自己的孩子就是為社會爭取最大的利益,歷史上大多數文化選擇了一個方法去達致這個目的,這方法稱為——婚姻。